洪祖秋文學作品集 My Literature Page

2008年12月的作品

恢复地方议会的选举

         向来积极服务的柔佛州振林山国会议员曾亚英日前对于新山中区市议会官员散漫的工作态度,感到非常的不满。她是在处理士姑来大学城科木利安路土崩问题时,认为本来可以很快解决的问题,却在人为的因素下,让崩塌的情况更严重。她在报章上直接斥责官员效率低态度散漫的行动,确实是大快人心,但也说明了一点:市议会的官员没有尽责,没有确实执行工作。
 

         我国政府是采用三级别联邦系统的Sistem Federalisme 3 Peringkat来管理国家,分别为联邦政府、州政府及地方政府。在建国初期,地方议会的组织是以民主选举方式来产生,唯在马印对抗期间,联邦政府取消了民选地方议会,并以1976年的地方政府条例取代,由州政府直接委任人选。于是,执政的政党就将市县议员的委任,分配给地方上的党内人士。也因为这样,人民逐渐对市县议会及议员的工作范围及责任不了解,或是只有模糊的概念。而这些市县议员可能是因为是委任的,对于官员也都是“以礼相待”,不大愿意开罪他人。

 

         根据地方政府条例,市县议会的首要任务是维护公共卫生及安全,包括了保护个人不受到跟公共卫生、产业或卫生服务有关的风险。接着是提供均衡生态环境,如策划土地适宜的规划,提供足够基本设施让居民可以进行休闲活动。接着下来是对个人提供的福利服务,以及参与可以提升地方经济的活动。换句话说,地方政府每年从产业税、商业牌照税、小贩广告及其他如泊车费的收入,都应该用来建设、提升、改进、维修及策划地方上的基本设施,包括了卫生设备等等。在这种系统下的行政,市县议员的任务应该是策划、推行及监督市县议会官员的工作。可是,毋庸讳言,很多市县议会官员阳奉阴违,欺上瞒下,态度傲慢,工作散漫,结果很多时候,路灯坏了,道路烂了,沟渠阻塞了,桥梁断了,垃圾没有清除,可以很长久时间没有维修或处理,结果往往要劳动国州议员到来视察,拨出款项才能够解决。显然的,市县议员并没有起着监督或是督促的效用。

 

         市县议员去巡视沟渠还可以说是为了了解民情,监督市县议会官员的工作,国州议员去看垃圾沟渠,官员竟然还可以以散漫的傲慢态度应付,这就让我们看傻了眼了,看来捧着铁饭碗的公务人员,也不把我们的代议士看在眼里。国阵政府如果还不快点从这次反风海啸中回神过来,不积极的去克服这种官僚作风,我敢扬言,在反对党大刀阔斧的作风下,人民有得选择时,下一届恐怕还有得输。而让我们感到怀疑的是,政党委任的市县议员,是否不能有效尽他们监督及督促市县议会官员的工作?

 

         随着数州由反对党执政州政府有意考虑恢复地方议会的选举,民间地方领袖普遍表示欢迎,咸认民众能从地方议会选举中监督地方上的政策及发展计划,让更多政策有效实行,减少舞弊滥权现象,就连新上任的房屋及地方政府部长拿督黄家泉也表示,将探讨地方议会举行选举的建议。这是一个正面的进展,希望能够有落实的一天,恢复地方政府在民间的公信力,避免滥权以粗暴行动对付小贩,蛮横方式拆穿庙宇等的行为继续发生。而在官员们散漫态度中除了让我们感觉到,现在的市县议员无法确实监督与督促官员做事,也让我们感觉到,是时候恢复地方政府的选举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