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祖秋文學作品集 My Literature Page

杂文与议论文章

斩鸡头立毒誓

         斩鸡头恐怕是华人发毒誓中,最血淋淋,也是最恶毒的誓言吧。先父生前告诉过我,这种血淋淋要请出神明到来判断的发誓,闽南人管称之为“剁”鸡头,因为它的过程跟黑社会砍人的局面类似,而且没有几个人有勇气去尝试。由于动辄会牵涉到鸡生命的牺牲,血淋淋的局面,很少人敢,也不愿意随意就以斩鸡头来发毒誓,除非是自己非常清楚是被人冤枉,而且是含冤莫白,有冤无处诉,满腔的怨气无处可发泄,为了证明自己的清白,为了洗清莫明的罪名,让神明来判断。而且,根据老一辈人的说法,以这种方式的发誓非常的灵验,如果心里有鬼,千千万万不好以身试法,否则,后果不堪设想。

         往往争执到了斩鸡头的地步,通常都会有两造。在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的情况下,看来也只有通过神明的判断,才能解结一场纷争了。双方的争论可能只是因为言语上的误解、错误诠释、争执斗气,或是事件的纷争,或仅仅只是为了咽下一口气,双方大发雷霆,非斗一个你死我活的结局不可。虽然发毒誓斩鸡头不一定会水落石出,使事情总会有一个了断,有一个结果。接着下来,就是把整个事件都托付给神明去处理,所谓“举头三尺有神明”,结局如何,就让神明去判决。据老一辈的人说,后果是那些做了亏心事的人,往往都会莫名其妙受到一些非常严重的灾难,有些甚至赔上了生命。

         也有时候斩鸡头是由单方面进行,这是为了澄清一些匿名的指责,证明本身的清白,以及申诉并洗刷莫名而来的冤枉。小人总是躲在背后,不敢显身,却尽量干其下流卑鄙行为的坏事,破坏别人的人格。这类的小人,或许真的应该由神明通过斩鸡头的毒誓来处罚他们。虽然我们都说,清者自清,然而有时有一些匿名的谣言对个人的伤害非常的巨大,就如我本身就曾经给某些小人故意打小报告,说我与匿名信有关。有关的匿名造谣对我的人格损伤非常巨大,却容不了我亲自的辩护,我总不能在“此地无银三百两”的情况下,在没有人要求你澄清时自我辩护。这种非常恶毒下流无耻的匿名小报告,其实比写匿名信更为恶毒,是无耻卑鄙小人的行为,所以当时我竟用上了最消极却最有效的方法,我悄悄地进行了一场斩鸡头的发誓。结果,也不知道是誓言奏效还是巧合,中伤我的谣言竟突然就这样销声匿迹,云消雾散了。也不知道那些造谣及贬低我的人格的小人,他们的后果会怎样?如果没有应验在他们身上,可会应验在他们下一代身上?

         斩鸡头必须在一间庙宇内,在神明的面前进行,往往许多大庙宇都不准这种血腥淋淋的活动,所以有些人就找一些比较凶煞神灵的庙堂来斩鸡头。以往,人们都选择城隍庙来主持公道,现在,似乎人们都不在乎在什么庙内进行了。不过据说你找来的神明越凶煞,后果就越灵验。砍鸡头的人预先准备了一把崭新的菜刀,一只白色鸡毛的雄鸡,一些祭品及香烛等。在拜祭好神明后,事先已沐浴更衣的事主乃在双膝下跪的情况下,隆重地讲出了事件的前因后果,并郑重地发出自己的誓言。双膝下跪的誓言非常隆重,所谓男儿膝下是黄金,所以所发的誓言须句句出自肺腑,绝无虚言。过后手起刀落,把雄鸡身首异处,干脆利落。通常誓者会左足略踏住雄鸡双足,左手握着雄鸡翅膀,半跪着右手持刀,只见一刀挥下,立即见血,然后将雄鸡放开,只见无首雄鸡,鲜血从颈部血管狂喷,双足双翅狂拍乱踢,抽蓄了好一会儿,须一阵子才一命呜呼。过后,当然没有人会将鸡尸带回家去烹煮,有人将鸡尸土埋,有人则以冥纸香烛裹鸡尸,掷入河里,一边喃喃念道:“做鸡做鸭何了时”。听说,也有人将鸡尸丢进冥纸焚化炉去火化,这虽然污染空气,也好过污染河流。

         在旧社会里,斩鸡头是一件极隆重的事,绝不像现在的人,动辄就邀请对方来砍鸡头,有一些政客更是以邀请敌方人马斩鸡头为乐,好像是邀请对方到卡拉OK对唱斗歌似的,重点似乎是在寻找娱乐,让大家高兴一下。香港旧时社会,连法庭在没有办发解决问题时,也一样采用斩鸡头来判断一件争执,可见斩鸡头在华人社会的受重视。台湾人将斩鸡头称为斩鸡首,他们对这类的发誓方法更是重视,等闲不敢动辄就用上,而且一定在城隍庙内进行。

         在佛学里,这种既迷信又伤害生命的举动当然不被鼓励,也被禁止。佛学的慈悲为怀,重视因果循环也绝不允许个人的争执祸害另一个生命的牺牲。然而,华社普遍受道教及神鬼信仰的熏陶,塑造了敬鬼神而远之的心理,我们可以从华人每年花费在七月中元节的巨款与三月清明节祭拜先人的差别可窥见一斑,也可从华人宁可化在神鬼上也不肯捐钱作慈善办教育可证实这一点。因此,斩鸡头文化的塑造,当然是人们看得出,众生怕被鬼神对付也惧怕后代受因果的报应而创造出来的社会产品。然而,在一些绝对卑鄙无耻小人当道之际,斩鸡头似乎又是唯一能制服这些不受正宗佛学教育的小人。或许,除了斩鸡头外,另外可以制服这些恶魔的是逐渐失传的打小人风俗吧。